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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运输行李

限制运输行李

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国航运输条件的情况下,并经国航同意,方可作为行李运输:

1.精密仪器、电器类物品。此类物品建议您作为货物运输,如按行李运输必须有妥善的包装。

2.体育运动用枪支和子弹。

3.超过一般行李体积限额的体育运动用品及乐器。

4.家庭驯养的猫、狗(具有攻击性、易于伤人、易发生呼吸系统问题、短鼻类的猫、狗不予运输;处于怀孕状态、出生不超过8周、哺乳期及分娩7天内的猫、狗不予运输;生病的猫、狗不予运输)。

5.导盲犬、助听犬。

6.旅客旅行途中使用的电动轮椅。

7.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、钝器,主要包括:

A.日用刀具(刀刃长度大于6厘米),如菜刀、水果刀、剪刀、美工刀、裁纸刀。

B.专业刀具(刀刃长度不限),如手术刀、屠宰刀、雕刻刀、刨刀、铣刀。

C.用作武术文艺表演的刀、矛、剑、戟等。

D.棍棒(含伸缩棍、双节棍)、球棒、桌球杆、板球球拍、曲棍球杆、高尔夫球杆、登山杖、滑雪杖、指节铜套(手钉)。

8.工具和其他物品,主要包括:

A.工具,如钻机(含钻头)、凿、锥、锯、螺栓枪、射钉枪、螺丝刀、撬棍、锤、钳、焊枪、扳手、斧头、短柄小斧(太平斧)、游标卡尺、冰镐、碎冰锥。

B.其他物品,如飞镖、弹弓、弓、箭、蜂鸣自卫器以及不在国家规定管制范围内的电击器、梅斯气体、催泪瓦斯、胡椒辣椒喷剂、酸性喷雾剂、驱除动物喷剂等。

9.干冰、液态饮品、含酒精类的化妆品等。

托运酒精时,酒精的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,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;

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%时,托运数量不受限制;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%、小于或等于70%时,每位旅客托运总量不超过5L。

10.含有危险品(如装有锂电池)的箱/袋,需满足以下条件时,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:

(1)该设备有防止意外启动措施(如卸下锂电池)

(2)每个锂金属电池芯的锂含量不超过1克;每个锂金属电池的总锂含量不超过2克;每个锂离子电池芯的额定能量不超过20Wh;每个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超过200Wh,且每个电池芯或电池需经过UN检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38.3的所有测试。

(3)但如设备有缺陷或受损,则不予运输。

11.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运输的物品。